大山 |
|
|
等级: 初级会员 |
帮派:无帮无派 |
发帖: 3 |
积分: 0 |
状态: |
注册: 2007/10/26 |
|
|
楼 主
|
寻求关于我房子出售的问题解决方案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认识.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2005年5月左右,我的一套二手房子(在重庆黔江区)由于准备出售出去,当时有一个熟人说来买我的,开始说的钱是3.5万元,他给我预交了3万,后来由于没有房产手续不能交易,并且家属不同意卖,我们没有签定合同.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对方不愿意退回我的房子,因此拖延了2年多的时间.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我的电话是:13882168705,邮件地址:cqsuccess@163.com如果代理打官司的话我可以给费用. 谢谢了. |
TIME: 2007/10/26 19:49:47 IP: *.*.*.* |
爱在山里
|
|
|
|
管理 | QQ | 主页 |
剑胆琴心 |
|
|
等级: 初级会员 |
帮派:无帮无派 |
发帖: 17 |
积分: 0 |
状态: |
注册: 2007/9/17 |
|
|
第 1 楼
|
这个案子不复杂啊。 由于房屋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你的这套房子没有过户就仍然属于你! 现在的办法:直接以解除合同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房屋!从诉讼技巧上说,甚至可以排除防碍为案由要求对方搬出。 当然,你应该返还对方的购房款,占用对方资金的利息是否冲抵房屋租金就看租金市场价格和诉讼的发展情况而定,另外房屋不能交易的原因如果过错在你这边,那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也是应该的。 至于请律师,由于标的不大,还是就在当地请吧。 |
TIME: 2007/10/27 11:32:02 IP: *.*.*.* |
以抚琴之心 敢做敢为 奋斗不息!
|
|
|
|
管理 | QQ | 主页 |
大山 |
|
|
等级: 初级会员 |
帮派:无帮无派 |
发帖: 3 |
积分: 0 |
状态: |
注册: 2007/10/26 |
|
|
第 2 楼
|
谢谢你们的回答.第一、我们是无过错方,还没有达成交易对方就视为交易,这是不对的;第二、有两年多的房子租金和利息相比,当然租金高得多。你的方案不错,我们就是打算在最近采取措施起诉。 再次表示感谢“好心人论坛里的好心人”! |
TIME: 2007/10/27 13:49:44 IP: *.*.*.* |
爱在山里
|
|
|
|
管理 | QQ | 主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