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大地震,举世震惊,国人震惊。灾难远甚于年初大雪灾!
连日来,不管是坐在电视机前,还是电脑前,看到灾区一幕幕悲惨的景象,无不令人动容。除了力所能及的捐款捐物外,我们还能给灾区做些什么?还能为灾难反思些什么。近万名尚未成人的孩童,在课堂中突然失去记忆、埋在废墟之中;数万条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集体殒灭,不要说留给他们亲人的是无尽的泪水和悲怆,带给国家和社会的,也是无限的痛楚和灾难。伤亡人数,远甚于一场现代化的战争!说其国难,也不为过。为了永远记住这一天,为了敬重每一位公民的生命价值,请共和国为他们降半旗致哀!
《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毫无疑问,这次汶川地震,当属严重自然灾害,其造成的人们生命和财产损失,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自1990年《国旗法》颁布以来,无论是洪难、空难、矿难等,无论死伤人数百、几十,无论是民间人士多次吁请,高高飘扬的国旗从来没有过为普通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庄严下落。这不仅是对在自然事件中无辜遇难者、在人为事故中不幸遭害者的生命价值、公民权利的漠视,也有悖《国旗法》的精神。敬畏生命,当应择日降半旗志哀、伴之以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敬重国旗,请从降半旗志哀做起!
凝聚国人爱国之心,请从降半旗志哀做起!
为铭记所有的地震受害者,请从降半旗志哀做起!
为了让国旗永远迎风飘扬,请国旗为规模性同胞集体遇难下降致哀,从这次地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