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欺诈在现在的商业活动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去年,大概是在去年年中的那段时间,一位消费者为给他老婆送生日礼物,巴心巴肠地再网上寻找了一款电视广告里正在热吹的手机.结果货到了,旧象上面提到的,快递要求必须先付钱才能打开.(即使通过邮局也一样.这是很不合理的).等钱付了.快递也走了,他才小心翼翼打开包裹-------里面居然是一套山寨版的韩国化妆品!买主气急了,打电话给商家.一开始还有人接,后来就根本关电话了!买家当初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只好认倒霉了 !这个问题国家应该立一个法,对商家,广告商,播报广告的电(视)台,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约束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