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路怒症”引发事故逐年上升,倡议守法文明驾驶 近日,由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引发的“路怒症”现象备受关注。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这类行为的发生率及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因“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今年1至4月份再上升3.7%。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带着愤怒的心情驾车、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在驾驶中对其他交通出行人实施威胁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三个城市随机抽取900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在驾车时出现过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争道抢行、连续鸣笛催促前车等驾驶行为,也曾因此发生过交通事故,甚至与其他驾驶人、行人发生肢体冲突。
针对攻击性驾驶等“路怒”行为大量增多的问题,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其中,强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查处量逐年上升,由2012年的196.6万起上升至2014年的405.2万起,今年1-4月份强行违法占道、超车违法查处量上升10.23%。
该负责人表示,“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由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请司机朋友们自觉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抢行、按道行驶、礼让文明行车;路遇“路怒”,理性平和,不开斗气车,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路怒”引发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路怒”症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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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驾驶人患有路怒症,专家称:想治疗路怒症就要把生活节奏慢下来!
首先来看看路怒症患者的典型表现:
平时温文尔雅,一摸方向盘就脏话连篇,开车“骂人”成常态。
驾车情绪失控,只要周围的行人或车辆有违反交通规则的举动便暴怒不已,仿佛燃烧了小宇宙一般想与之用言语或肢体“理论”。
前方行人或车辆速度稍慢,便疯狂鸣笛或用灯光狂闪。
危险驾驶,包括突然刹车或加速,跟车过近等等。
路怒症的帖子和视频相信大家在各类汽车论坛和网站都看过不少,我也不是想让大家都成为逆来顺受的圣人,在这里,给大家说说自己的几个经历。
一、将心比心
我们在路上会看到贴着“新手”、“实习”、“baby in car”诸如此类的车贴,当我们发现他们起步熄火、龟速行驶,打着转向灯却犹豫不决时,请息怒,就算是舒马赫、塞纳之流也不是摸车的第一天就能人车合体的。
下面是我的亲身经历。
我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我每次开车带她出去时,都要先问她有无想到厕所方便下的欲望,但是对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你显然不能要求她明白未雨绸缪的道理。
一次,坐在后座的姑娘突然大喊,“我要尿尿!”当时爆堵的路况显然不允许我从容地从最内侧车道停到路边,只能忍受着后面愤怒的喇叭声和如同明星走红地毯时迎来的闪光灯一般的抱怨,硬着头皮停到路边,让女儿方便。这时,女儿不停地喊叫和后方车辆的抱怨已经让我满头大汗。
经此一役,每次带女儿长时间行车,我都会在车上准备一个小盆,尤其是高速,在服务区涮洗塑料盆总比停靠紧急行车带从容许多。
我想,在我不断加塞并线的时候,自己一定被后方司机狠狠地诅咒过,之后我遇到强行变道的司机(尤其是贴着baby in car),就想起那天的情况,便不再与之较劲,多踩一脚刹车。
二、别得理不饶人
在今年的十一假期,我在老家市区正常行驶(真的是正常行驶,事后交警也判了对方全责),一辆速腾从自行车道斜刺里杀出,撞到我左后车门、轮眉、轮毂和保险杠,瞬间我怒不可遏,下车便找对方车主理论,而对方车主在违章事实明显的前提下拒绝认全责,后来勉强同意,也让怒火攻心的我一口拒绝。
无奈只能报警,原本指望交警来了能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修车,但县级市警务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让我无可奈何,在收走了双方驾照、行驶证后,丢下一句“十一后来交警队调节”。我狂汗,十一假期任何驾车出行的美好计划瞬间化为泡影,简单的一个交通事故愣是拖了十几天才算告一段落,期间我还往返北京与老家数次,着实让人烦躁。
事后分析,尽管事故原因与我无关,但自己下车后一系列举动无疑摧毁了对方车主心里的歉意。交通事故处理起来远比你想象的费时费力,所以,出现轻微刮蹭的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选择,一般的损失都有保险公司兜底。
写到这里,发现一个相声与这段经历有些相似,马三立之子马志明说的《纠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听听。
三、吃亏是福
下面的几个情况我也没办法,只能简单描述经过,解决方式也只能是用喇叭和灯光抱怨后,心里默念:“恶有恶报、因果循环、屡试不爽。”
夜晚,高速出口的匝道上,遇见一辆车踩着油门倒车,且没开车灯,车尾只有倒车灯发出一点不太亮灯光的普桑,险些撞上,欲下车“理论”,被媳妇劝住。
市区开车,只领先我不到半个车位的雅阁,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变道(这里我用向我撞过来也不为过),我无奈刹车(连ABS也开始工作),又是媳妇的劝阻,让我放弃了追车讨说法的冲动。
奔驰车插队撞死老人,老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老人的家属告诉记者,五一小长假,一家人开了3辆车到阳宗海游玩,回程途中经过阳宗海收费站时,一辆奔驰车企图插队,双方起了冲突。
老人的侄女婿郭先生说,他(奔驰车)走ETC结构走不通,他就往我们这边插队,我们走一截他插一下,结果就把我们的另外一辆奥迪车逼停了。
在收费站工作人员和其他车主的劝说下,双方又各种开车上路,但冲突并没有就此结束。
“结果上了高速路,奥迪车走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随时和奥迪车并排走,走的时候还边走边骂。”
郭先生说,同行的奥迪车随后停到了应急车道上,车上的老人下了车,奔驰车也随之停了下来。
“奔驰车挂了一个倒档,然后把后面的车撞了退了一段,然后他左打了一把方向,刚好对面对着老人,老人叫他赶紧停车他不停,看见老人在车前站着,他还猛踩油门,从老人身上碾压过去。”
郭先生说,当时老人被卷入了汽车的车底,但奔驰车仍然没有停下来。
“当时我还以为老人被撞了飞出去了,结果找了人不在。结果我跟着奔驰车跑了一截,老人从车底下,车颠了一下,老人从车底下滚了出来。向下翻滚了一圈,奔驰轰着油门就跑了,我觉得这真是丧心病狂。”
郭先生说,老人被卷进了车底拖行了七、八米,最终抢救无效身亡,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家属希望通过电视台节目征集还原事故时的真相。
近期道路上脾气火爆的真不少,四川变道女司机被暴打的新闻尚在热议中,云南又曝光了一起司机斗气,奔驰车插队撞死老人的案件。
海岩说过“开车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这话绝对有含金量。当下中国公路上奔驰着过亿的私家车,但交通状况却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明显的改善。外部环境逼仄加上部分司机存在不良驾驶习惯,造就中国马路上“路怒者”众的现象。
暴揍变道女司机的“路怒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责任。上升到这种级别,恐怕也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也是在成都,之前就发生过“疯狂高尔夫”的路怒事件:一位丧失理智的高尔夫车主在市区内连续多次别停其它车辆,并冲后车司机竖中指的疯狂举动。另外,江苏常州“热血哥”路遇车辆加塞,就选择迎头撞上的事件,大家也应该不会忘记。
目前数据显示,在我国有超过10%的交通事故起因都是“路怒症”。路怒的发生,大部分是因为某一方不文明驾驶行为所导致。当侵犯到周围其他司机的利益,同时这种违规又得不到道路执法者的有效惩治,加上被侵犯者是较为浮躁、愤怒的情绪,就可能会通过过激行为来发泄出来。这种“火山爆发”的伤害点在于驾驶车辆的速度破坏性,以及道路环境的不可控性。一旦发生,危险就容易产生裂变。
对于种种路怒现象,能听到较多的是警方友情提示“为了公共安全,请放平心态,远离路怒!”但对于路怒,道路执法者所做的应该更多。毕竟,路怒发生要素在于道路环境、司机素质和交通秩序的权威性。道路环境作为硬件,要改变的空间不大。而司机素质和交通秩序的提升,应是交警产生作为的领域。
交警多增加在道路上的存在感,可以从两个方面减少了路怒的发生可能性。拿此例来说:
一是变道女司机在突兀打方向盘之前,就要考虑自己行为会不会存在违规成本;
二是施暴者会不会有临时起意的打人激情。即便肾上腺素分泌再旺盛,但在警察面前,恐怕还得忍一忍。
在美国,公民可以随时行使对不遵守交通行为的报警权,哪怕是对方悠哉地行使在本该高速度的慢车道上。这种权利往往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响应。但在国内,路怒者往往找不到理智的解决方法,就用“暗黑者”的方式来行暴。从大背景来看,路怒发生和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大呈正比关系。我们现在讨论此事的同时,也希望道路执法者多存在于司机的视线范围之内,这也会减少路怒的偶发概率。